七天鑑賞期
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凡於網路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鑑賞期之權益,七天內如對產品不滿意,即可辦理退貨,但商品與包裝須完整沒有污損,若超過七天鑑賞期或已使用過之商品,恕不接受退∕換貨。(請參閱退∕換貨說明)
商品送達確認事項
(1)商品送抵時請打開檢查:數量與品項是否正確,以及是否有破損或瑕疵。如發現商品有前述情形時,請立即退回給物流人員(勿簽收商品)並與我們聯絡,本公司將儘速為您做換貨服務。
(2)送抵的商品經收件人簽收之後,如有發生數量短少,或是破損情形,恕本公司無法負責。
(3)退還之商品經檢查測試後,若發現商品本身並無瑕疵,所有發生之匯費、運費等相關費用須由消費者支付。
退∕換貨及退款方式
(1)退∕換貨前請務必先與本公司服務專線 06-2635899 聯繫確認退貨相關事宜後,再將欲退∕換貨之商品退回本公司指定地點。待商品驗退無誤後,本公司將儘速退款或換貨給您。退貨時請告知訂單編號、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、並核對退款帳戶資料,我們將依您所附資料辦理退款。
(2)非因產品瑕疵之退/換貨,所有發生之匯費、運費等相關費用須由消費者支付。
(3)欲退∕換貨但未事先聯絡即逕行將商品寄回者,本公司將不接受辦理。
(4)有下列情況者恕不接受退∕換貨:
●無瑕疵之「接單生產商品」、「訂製品」、「期貨品」。
●商品因不當使用或拆卸而產生故障、損毀、刮傷、髒污,致使無法再銷售者。
●原附件與配件不齊。
●發票遺失者。
●超過7天鑑賞期。
●本公司需進行安裝施工之產品,經驗收完成後不得辦理退∕換貨。